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AG旗舰厅官方网站|郑州市精装房室内空气质量监测验收开始报名了

发布时间:2025-10-15 17:04:48    次浏览

核心提示:为落实推行我省成品房住宅发展,调研统计我市新交精装房室内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多家单位联合开展郑州市新交精装修住房室内环境质量监测验收活动。报名电话:0371-55631386。近年来,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人们遭受多种疾病侵害的现象日趋严重。为了更好的规范装饰行业行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配合河南省成品房星级评价标准推行,服务居民,解决业主与装饰公司因装饰装修造成污染引起的纠纷和困扰。河南省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东方今报社、河南电视台、公益律师团体,配合政府相关行政管理单位,根据国家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开展“郑州市新交精装修住房室内环境质量监测验收活动”,协助业主收房时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监测验收,提供维权帮助,确保业主居室环境清洁健康。具体调研我市精装房室内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统计达标率,推行省住建厅推出的成品住房星级评价标准,研究制定精装房室内空气质量改善提高实施方案。河南省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李振委提醒广大业主,未来五年,我省将大力推广“成品住宅”,全面扩展全装修成品住宅的建设比例,争取省辖市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达到80%。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将会选择精装成品房,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细节,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国家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统一装饰装修的商品住宅室内空气也是有明文规定的,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17号令《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均要求成品住宅交房时必须提供装修装饰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和包含装修装饰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尤其要求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对不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的,最高可罚一万元。尤其,2014年建设部和工商总局颁布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16条也明确指出,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购房业主可委托专业第三方验房机构,检测机构协助验收收房,遇到房屋质量问题、环保问题均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也可以拨打监督检验中心工作电话0371-55631386报名,参加本次郑州市开展的新交精装修住房室内环境质量监测验收活动,为自己的新房做个体检,做到安全健康入住。